当前位置:
7月1日起 上海将调整部分民生保障待遇标准
时间:2025-07-06 18:51:54 出处:百科阅读(143)
记者今天从上海人社局了解到,月日从7月1日起,起上上海将调整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待遇
自2022年7月1日起,部分保障标准上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民生具体为: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205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644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420元/月。月日
自2022年1月1日开始,起上对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调整待遇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部分保障标准伤残津贴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532元/月,民生致残二级增加489元/月,月日致残三级增加462元/月,起上致残四级增加426元/月。调整待遇调整后的部分保障标准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8824元/月,致残二级8226元/月,民生致残三级7730元/月,致残四级7230元/月。
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529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423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17元/月。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698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559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419元/月。
2021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8元。
(总台记者 杨静)
分享到: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和图片整理于网络,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删除!